根据我校审计处招聘公告,按照择优录用的原则,经校长办公会确定,并经体检合格,拟录用宋龙飞同志。现将拟录用人员情况予以公示(具体情况见附件)。
公示期为7天(自公示发布之日起),如有异议,请向安徽医科大学人事处或纪委监察室反映。
监督电话:0551-65161026(人事处);0551-65161017、0551-65167727(纪委办公室)
根据我校审计处招聘公告,按照择优录用的原则,经校长办公会确定,并经体检合格,拟录用宋龙飞同志。现将拟录用人员情况予以公示(具体情况见附件)。
公示期为7天(自公示发布之日起),如有异议,请向安徽医科大学人事处或纪委监察室反映。
监督电话:0551-65161026(人事处);0551-65161017、0551-65167727(纪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