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立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发布者:审计处   发布时间:2020-05-28   浏览次数:617

为贯彻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健全完善全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机制,近日,经安徽省委审计委员会同意,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建立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领导、统筹和协调配合。

该通知明确,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在省委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由省纪委监委机关、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审计厅、省国资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共8家单位组成,主要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有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拟定有关经济责任审计的制度文件,督促检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协调解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推进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指导下级联席会议的工作,指导和监督部门、单位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完成省委审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审计厅,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该通知要求,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联动,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共同推进全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